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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须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责任编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来源: 浏览量:

一、受理学生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包括2026级新生)。

二、受理时间

9月4日-9月23日

三、工作流程

1、收集整理

各学院要分类收集以下两类纸质贷款材料: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收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分上下两联,各学院收取上联,下联由学生个人留存。

(2)提醒学生核实《受理证明》上“贷款学年”、“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贷款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并在受理证明上标注正确的“学号”“欠缴学住费金额”信息,方便信息统计,以上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在录入系统时修改。

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收集办理银行出具的回执证明材料,如《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2、审核汇总

将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学生基本信息和《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写到《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2026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各学院于9月23日(周三)之前,将《汇总表》和《统计表》Excel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送到DKxueshengchu@126.com。

3回执录入

各学院工作人员,按照“助学贷款交流群”中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批量回执录入操作手册》完成回执录入。

4材料提交

纸质版《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2026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包括24级、25级、26级新生)等材料交至一号教学楼112室。《受理证明》由学院妥善保存。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