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学生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生(包括2025级新生)。
二、受理时间
9月8日-9月19日
三、工作流程
1、收集整理
各学院要分类收集以下两类纸质贷款材料:
(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收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分上下两联,各学院收取上联,下联由学生个人留存。
(2)提醒学生核实《受理证明》上“贷款学年”、“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贷款金额”等信息是否准确,并在受理证明上标注正确的“学号”“欠缴学住费金额”信息,方便信息统计,以上信息如有误请及时在录入系统时修改。
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收集办理银行出具的回执证明材料,如《高校回执》、《确认函》或《回执单》等,统一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
2、审核汇总
将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学生基本信息和《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写到《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见附件1;汇总《2025年非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各学院于9月19日(周五)之前,将《汇总表》和《统计表》Excel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发送到DKxueshengchu@126.com。
3、提前预约
各学院通过“助学贷款交流群”,提前预约《受理证明》回执录入时间。
4、回执录入
各学院委派工作人员,携带纸质版《202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受理证明》(包括23级、24级、25级新生)等材料,到一号教学楼112室办理回执录入及相关业务。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