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FUNDING MANAGEMENT
资助管理 · 资助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26年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责任编辑:郑亚陆 来源: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6〕23号)及国家、河南省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制度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认定、上报及发放各项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地,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精准资助,夯实资助工作基础

(一)科学分配名额

各学院在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上,要向我校地矿类等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高、资助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班级予以倾斜。学院实际评选总人数较学校下达指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超出浮动比例须报学生处审批同意。

(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以及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提升认定工作精准度。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原则,由学生对家庭经济情况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学生及监护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落实特殊群体兜底帮扶

各学院要重点聚焦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等12类特殊困难学生,全面摸排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针对性制定一对一帮扶方案。落实财办教〔2021〕72号文件接续资助政策,对在我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落实国家助学金,各学院结合学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实施标准做好精准资助。对完成学业仍存在经济压力的原建档立卡学生,要积极通过勤工助学等渠道开展补充帮扶。经核实确实无需资助的12类特殊困难学生,各学院要收集佐证情况,由学生处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如实填报未资助原因。

二、规范评审发放,强化资助信息管理

(一)严格把握评审条件

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各学院开展院内评选、向学校报送拟获奖助学生名单前,必须完成学籍信息比对。未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未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不得申报享受国家资助。严格执行各类奖助评审成绩门槛: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均需位列本学院参评范围前10%;两项成绩处于10%-30%区间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体育文艺竞赛等方面具备突出表现(参照教财厅函〔2019〕105号文件执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控制在参评范围前25%。

3.国家助学金重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严禁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评审依据。

(二)规范完整评审流程

各学院严格对照省厅《2026年全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日程表》以及我校工作时间节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整落实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两级公示、材料整理报送全流程工作。拟获奖(助)学生名单须在学院、学校两个层面开展公示,每轮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渠道,对收到的异议要及时核查反馈。按要求规范归集学生申请审批材料、佐证材料,按时保质向学生处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三)严格落实资金发放要求

国家奖学金以教育部批复名单为准,国家励志奖学金按照省级批复名单执行,国家助学金依据省级备案名单发放。任何学院、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受助学生名单、调整资助金额。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形,各学院须及时上报学生处,取消其国家助学金资格,空余名额可调剂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在校困难学生。

(四)动态做好受助学生信息更新

各学院要做好受助学生在校状态动态管理,出现新增、调减受助学生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备案,不再报送纸质备案材料;调增的受助学生必须为我校在校在籍学生。精准摸排服兵役、退役士兵学生情况,动态更新资助信息,确保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

三、落实资助育人,强化监督保障

(一)加强政策宣传,树立学生榜样

各学院要多渠道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解读,讲清政策标准、申请流程,传递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常态化开展反诈防骗主题教育,重点做好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风险警示,提升学生风险防范意识。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撰写先进事迹,择优报送学生处,由学生处遴选优秀稿件参与《榜样的力量》读本申报遴选。每篇先进事迹材料须配备指导教师(辅导员、任课教师均可),协助打磨事迹材料、撰写推荐理由。

(二)用好资助信息系统,保障数据质量

各学院要配合学生处落实全国、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工作,锚定“3个100%”“3个零误差”工作目标,保证上报的学生信息、资助数据真实准确。要安排专人负责资助业务,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保障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线上申报、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过程监督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资助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河南地矿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省厅豫教资〔2026〕23号及本通知要求,熟悉评审认定、材料报送、政策落实各项规定。对奖助学金申请、评议、评审、公示全流程做好自查监督,严守资金安全,严格遵守材料上报、资金发放时限。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学校学生处也将对各学院评审工作开展抽查,如出现评审不严、材料错报漏报、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将依规追责。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