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 年高考将于 6 月 7 日、8 日举行,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普通高校高考安全责任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322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加强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准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退出,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除学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动向
各学院要严格高考期间学生的考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请假、离校学生信息的统计与汇报工作,实时掌握请假、离校学生的动向,登记汇总,以备核查。
高考期间,在校学生无论是否有课,各学院须准确掌握每名学生考勤信息;对在校外实习(实训)、工学交替的学生,各学院
须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学生信息并上报学院,高考各场次开考时各学院要安排老师与请假离校、在外实习(实训)、工学交替、休学等不在校学生通过视频或其他方式确认其没有参加高考考试。
3. 明确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不认真落实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生处
2024年6月5日